8月6日,东莞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东莞市大型骨干企业认定及扶持暂行办法》。
培育一批超100亿元、超500亿元企业为加快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东莞市大型骨干企业认定及扶持暂行办法》。对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,按照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不同档次分别给予100万元、2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并对其认定3年内“上台阶”发展再予以不同梯度的一次性奖励,最高资助额1000万元,激励大型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。 袁宝成强调,要在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下,对于特殊企业给予特殊政策,不仅要有物质上的奖励,还要有服务上的支持,全方位扶持培育骨干企业。要做好严格把关、科学把关、长效把关,防止企业弄虚作假,最后要通过办法的有效实施,培育一批骨干企业“上规模”、“上台阶”、增强竞争力。
“上台阶”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
认定一批主业突出、成长性好、具带动示范的大型骨干企业,使之成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,并在培育超100亿元、超500亿元等企业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。 对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予以资金奖励,新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。主营业务收入10亿~50亿元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主营业务收入50亿~100亿元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。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“上台阶”。对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,自认定3年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、100亿元、500亿元和1000亿元的,当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、100万元、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