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对2014年从小微成长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,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在我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依法经营和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。2012年1月1日以来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(5万元及以上)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二)企业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0万元、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或以上,并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范围。
三、申报资料
(一)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(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)(系统生成打印);
(二)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(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)(系统生成打印);
(三)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(四)2013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;
(五)2013及2014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;
(六)企业实地照片(照片应多角度、多层次反映企业场地面貌、设备装备、生产经营、产品类别等情况,不少于5张)。
四、申报审核流程
(一)组织申报。市经信局发布申报指南。
(二)网上申请。企业登录“智造东莞”网(网址:http://im.dg.gov.cn),网上填报申请表,并上传有关资料。(备注:企业先行登录网站注册成为会员,点击 “资金申报”链接,进入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”进行资金申报)。
(三)纸质资料提交。市经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。待网上审查通过后,企业在线打印申请表格,连同其他申报资料,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,报送至辖区的经信部门(民营部门),由其统一汇总上报市经信局。
(四)资质审核。
1.市经信局商请市统计局协助核实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;商请市国税局协助核实企业销售收入、纳税金额、处罚记录等信息;必要时现场核查有关情况;
2.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;
3.市经信局根据审核情况,拟定企业名单,通过东莞日报、市经信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由市经信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。
(五)资金拨付。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局下达资金拨付通知,按规定将资助款项拨付到企业账户。
(六)后续管理。市经信局按照《责任承诺书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,企业定期在网上提交经营情况。
五、申报受理时间
(一)网上申报受理审核时间:6月22日至7月22日
(二)镇街、园区经信部门(民营部门)资料汇总上报截止时间:7月29日
附件:
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
(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)
我司申请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(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),现向市经信局及有关部门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杜绝弄虚作假、挪用、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。
二、企业获得专项资助后连续3年,按期(每月)登录“智造东莞”网(网址:http://im.dg.gov.cn)参与运行监测,填报相关统计调查表及经济指标,反馈企业经营情况。
三、主动配合市经信局及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发展跟踪、审计检查、评价工作。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,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,自觉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我司(单位)若不遵守以上承诺,情节严重的,自愿退回所获资助的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。
法定代表人(签章):
企业公章:
年 月 日
2015年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申请表
(小微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)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 | ||||||||
企业名称 | ||||||||
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号 | 登记注册类型 | |||||||
机构代码证号 | 纳税人识别号 | |||||||
注册资本 | 成立日期 | |||||||
所属镇街 (园区) | 营业执照地址 | |||||||
企业用地面积 (平方米) | 企业建筑面积(平方米) | |||||||
法定代表人 | 手机 | 电子邮箱 | ||||||
申报联系人 | 手机 | 电子邮箱 | ||||||
二、股权结构 | ||||||||
股东名称 | 出资金额(万元) | 出资比例(%) | ||||||
三、工业生产情况 | ||||||||
经营范围 | ||||||||
所属行业 | ||||||||
主导产品 (前三大产品) | 名称 | 上年产量 (请列名单位) | 上年产值 (万元) | 主要市场 (国内、出口) | ||||
四、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情况(万元) | ||||||||
关键指标 | 2013年度 | 2014年度 | ||||||
企业总资产 | ||||||||
企业净资产 | ||||||||
资产负债率(%) | ||||||||
主营业务收入 | ||||||||
净利润 | ||||||||
缴纳税金 | ||||||||
研发投入 | ||||||||
五、资金拨付账号 | ||||||||
开户银行(具体到支行或营业部) | ||||||||
开户账号 | ||||||||
六、企业简介 | ||||||||
(一)注册信息 | ||||||||
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| ||||||||
本公司承诺,我公司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有效的,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、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,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,我公司将全部承担。 |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