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,省属有关企业,省有关行业协会: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函〔2015〕50号,见附件),为做好我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根据工信函〔2015〕50号文要求,组织本地区基础条件好、融合创新能力强、应用推广效果好的企业,申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。已列入国家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优先申报。
二、请申请参与试点示范的企业认真撰写《2015年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申请材料》(见工信函〔2015〕50号文附件)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为广泛征集试点示范项目,建立我省完备的试点示范项目数据库,本次推荐申报不限数量。
四、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23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、一式五份项目申报书(纸质及电子版,EMS)报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,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(见联系人电子邮箱)。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4月10日